中超控股收关注函:0元转让持有3亿元股权的苏民投 作价是否公允、合理?是否存在利益输送?

最新信息

中超控股收关注函:0元转让持有3亿元股权的苏民投 作价是否公允、合理?是否存在利益输送?
2023-06-01 11:48:00


K图 002471_0
  6月1日,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超控股”或“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关注函。中超控股5月31日发布公告称,拟将持有的江苏民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民投”)3亿元股权及其附带权益(对应实缴出资额为0元)转让给无锡苏民利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民利华”),关注函要求中超控股说明标的股权作价0元是否公允、合理,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或存在不利于上市公司、中小股东的情形等。

  ▲深交所关注函截图
  关注函称,5月31日,中超控股披露公告称,拟将持有的苏民投人民币3亿元股权及其附带权益(对应实缴出资额为人民币0元)转让给无锡苏民利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民利华”),转让价款为人民币0元。深交所对此表示关注,请中超控股核实并说明以下事项:
  1、结合苏民投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说明如完成全部实缴义务,中超控股持有3亿元注册资本应享有的苏民投所有者权益账面金额情况;
  2、结合最近三年苏民投股东转让或增资时公司估值的变动情况,说明苏民投3亿元股权的最新估值情况;
  3、结合问题1和问题2的回复,进一步说明综合考虑完成实缴义务所需支出的成本和实缴后取得的权益价值,中超控股转让标的股权的0元作价是否公允、合理,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或存在不利于上市公司、中小股东的情形;
  4、结合苏民利华的主要股东、董监高情况,说明中超控股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与苏民利华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
  5、请结合苏民投近期是否有要求股东实缴注册资本的计划以及中超控股资金情况、借贷能力等情况,进一步说明本次交易的必要性;
  6、结合前述问题的回复,进一步说明标的股权转让事项是否应当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请中超控股独立董事就上述问题核实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开资料显示,苏民投是全国首家省级民营投资集团,规划注册资本300亿元人民币,首期86亿元。公司由江苏省工商联、无锡市政府协调推动,沙钢集团、协鑫集团、红豆集团等10余家江苏知名民营企业联合设立,于2016年6月正式投入运营,注册地设在无锡,正在北京、上海、南京、深圳等地布局发展。
(文章来源:读创)
免责申明: 本站部分内容转载自国内知名媒体,如有侵权请联系客服删除。

中超控股收关注函:0元转让持有3亿元股权的苏民投 作价是否公允、合理?是否存在利益输送?

sitemap.xml sitemap2.xml sitemap3.xml sitemap4.xml